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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量作用域的问题

笔记。

今天群里有人说去淘宝面试了,有一道关于简单有容易出错的问题,应为基础不牢固也犯错了特此笔记一下。

 

JavaScript代码
  1. var a = 100;   
  2. function testResult(){   
  3.   var b = 2 * a;   
  4.   var a = 200;   
  5.   var c = a / 2;   
  6.   alert(b);   
  7.   alert(c);   
  8. }   
  9. testResult()  

输出的是什么呢?

开始我觉得应该是  200 和 100, 结果 确实NaN和100。

为什么第一个会是NaN呢?命名已经定义了全局变量,var b=2 * a 应该是可以2*100的结果啊

后来翻阅资料才明白,当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同名的时候,全局变量是不会主用于同名局部变量的作用域的。也就是说var a=100是不会作用于testResult这个函数中的。

引用:

1.全局变量和它的作用域
  全局变量是指在程序开头的说明部分定义和说明的量。它的作用域分为两种情况:
(1)在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不同名时,其作用域是整个程序。
(2)在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同名时,全局变量的作用域不包含同名局部变量的作用域。
2.局部变量和它的作用域
  凡是在子程序内部使用的变量,必须在子程序中加入说明。这种在子程序内部说明的变量称为局部变量。局部变量的作用域是其所在的子程序。形式参数也只能在子程序中有效。因此也属于局部变量。局部变量的作用域分为两种情况:
(1)当外层过程序的局部变量名和嵌套过程中的局部变量不同名时,外层过程的局部变量作用域包含嵌套过琛。
(2)当外层过程的局部变量名和嵌套过程内的局部变量名同名时,外层局部变量名的作用域不包含此过程。

Tags: 作用域, 变量, 淘宝面试